行业政策 |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3号预警:严防溺水事故发生!
落细落实落地 严防溺水事故发生
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第3号预警
暑假来临,天气炎热,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,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。6月21日,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小学生溺亡事件,令人震惊,令人痛惜,给各地各校再次敲响了警钟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,提醒各地、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,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,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。
一是宣传教育要落细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,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,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,远离危险水域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反复提醒学生在放学后、周末和节假日不要私自下水游泳,更不要到无人看护水域玩耍;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,以最快速度寻求大人帮助,不要贸然盲目施救,造成更大悲剧。
二是家长监护要落实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家长委员会、家长学校等,通过家访、家长会、电话、短信、微信、发放告知书等方式,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,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,准确掌握孩子行踪,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,严防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。
三是风险防控要落地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,健全联防联控机制,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治理。特别是南方河网密集地区,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,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,加强日常巡查,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,妥善做好应急处置。
防溺水安全指南
天气炎热,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,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。在此提醒家长和老师,一定要注意防范儿童溺水事故发生,特别要教育孩子,遇到同伴溺水时,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这些防溺水安全知识也要牢记在心↓↓↓
预防溺水,家长应该如何做?
01加强儿童监护
儿童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,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,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,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。不能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和浴室,或开放的水源边。
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,不能交给未成年人看护。看护低龄儿童时,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,专心看管,不能分心。
02隔离儿童和危险水体
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有助于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,保护儿童安全。家中蓄水容器和卫生间坐便器应盖好盖。家周围的水井等蓄水容器应加盖,或为水井安装汲水泵、水管等,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。
如果家中有5岁以下儿童,且房屋距离池塘、小溪等自然水体25米内,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门栅栏,以阻挡幼儿自行外出。
03加强孩子安全教育
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,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。
告诉孩子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。水塘、水渠、江河不可以游泳,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,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。
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,在大声呼救的同时,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,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。
防溺水“六不”原则要牢记
1 、不私自下水游泳。
2 、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。
3、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。
4 、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。
5 、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
6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